本公司已与国内几家大中型建筑安装企业建立了联营合作关系,现将其承包工程范围进行注明,以便有实力的企业(企业负责人)及个人参与合作,互惠互利,共同发展。
A公司—注册资本5400万元 可承担各类一般工业、公用工程及公共建筑的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;
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类冶炼工程的施工;
可承担超重设备的安装与拆卸;
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且跨度33米及以下,总重量1200吨及以下、单体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及以下的钢结构工程(包括轻型钢结构工程)和边长80米及以下、总重量350吨以下、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及以下的网架工程制作与安装。
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下火电厂(含燃煤、燃气、燃油、风能、太阳能等)整体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和机组整体调试。
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机组整体工程、220千伏及以下送电线路及相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。
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施工。
(1)28层以下,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
(2)高度120米以下构筑物。
(3)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。
可承担下列炉窑砌筑工程的施工。
(1)年产40万吨及以下炼铁高炉系统砌筑工程。
(2)年产30万吨及以下焦炉砌筑工程。
(3)90万吨及以下电炉、转炉或600吨及以下混铁炉砌筑工程
(4)年产30万吨及以下钢材轧钢加热炉砌筑工程。
(5)年产2万吨及以下有色金属冶炼或32室及以下碳素焙素焙烧炉砌筑工程
(6)年产70万吨及以下水泥回转窑、预热器400吨/及以下玻璃窑砌筑工程,单位工程砌筑或浇注各种耐火材料实物量800吨以下的其他炉窑工程。
可承担单项工程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。
(1)10万吨/日及以下给水厂;5万吨/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;3立方米/秒及以下给小、污水泵站;15立方米/秒及以下雨水泵站;各类给排水管道工程;
(2)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/日燃气工程;中压及及下燃气管道、调压站;供热面积150平方米热力工程。
B公司—注册资本6180万元 可承担各类一般工业和公共、民用建设项目的设备、线路、管道的安装,35千伏及以下变配电站工程,非标准钢构件的制作、安装。
可承担各类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;
可承担各类钢结构工程(包括网架、轻型钢结构工程)的制作与安装。
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类型化工、石油、石油化工工程施工。
可承担各类化工、石油、石油化工装置的设备、管道安装工程。
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。
(1)40层以下,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
(2)高度240米以下构筑物。
(3)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。
C公司—注册资本2000万元
可承担单项工程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:
(1)总贮存容积10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气贮气罐场(站);
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/日燃气工程;中压及以下燃气管道、调压站;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热力工程。
(2)城市道路工程(不含快速路);公共广场工程;
(3)2万吨/日及以下给水厂;1万吨/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;1立方米/秒及以下给小、污水泵站;5立方米/秒及以下雨水泵站;直径1.5米以内排水管道。
D公司—注册资本9623万元 可承担各类一般工业、公用工程及公共建筑的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;
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。
(1)40层以下,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
(2)高度240米以下构筑物。
(3)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。
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;
可承担各类化工、石油、石油化工装置的设备、管道安装工程。
可承担各类管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施工;
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且跨度33米及以下,总重量1200吨及以下、单体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及以下的钢结构工程(包括轻型钢结构工程)和边长80米及以下、总重量350吨以下、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及以下的网架工程制作与安装。
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、单项合同额2亿元及以下的中小型化工、石油、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。
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10kv及以下的各类城市广场、道路、公路、建筑物外立面、公共绿地等照明工程。
可承担投资额1500万元及以下的一般工业和公共、民用建设项目的设备、管线、管道的安装,10千伏及以下变配电站工程,非标准钢构件的制作、安装。
注:工程内容包括锅炉、通风空调、制冷、电气、仪表、电机、压缩机机组和广播电影、电视播控等设备。